第一次接觸到安樂死議題是高一參加新生盃辯論比賽,後來陸陸續續有打了一些練習賽。當初最主要支持正方的論點當然是解決痛苦,而反方則是提出現狀已經有些解決方案例如安寧緩和醫療等等來質疑正方的解決力。沒想到這一次大學菁英盃,可能有些學校覺得曾經打過很容易上手,因此這一個老題目又再度被選為複賽的辯題。重新檢視安樂死,有一些更深層的體認。

相較於高中生的比賽,顯然大學生在捍衛生命權的立論上,不管是渲染力還是解讀法律條文的能力上都很精彩。這一部份的爭議在於現狀下針對癌末病患的安寧病房,屬於不主動積極治療,算不算對生命權的一種讓步?拔掉呼吸器真的如某些醫生所言,只是回復到正常的死亡歷程,還是一種變相的加速死亡?

安樂死真的是給極度痛苦的病患另一種解脫的選擇?在心裡學還有哲學邏輯討論上都是一個很有趣的問題。心裡學家分析,當面臨極度痛苦的時候,人往往是不理性的,在痛苦的時候很想死,稍微不痛苦的時候卻又覺得生命很美好,還有心裡學家說病人喊著想死只是在希望在痛苦的時候能獲得別人的關心。到底要選在什麼時候讓病人選擇要執行安樂死可能是在實務上很有困難的掙扎。

安樂死可以成為國家醫療上解決病人痛苦的手段嗎?很多貧窮的流浪漢,三餐不繼、露宿街頭,每天都面臨挨餓的痛苦,這時候我們該做得是盡可能提供他們食物,還是乾脆把他們殺掉算了,永遠不會再體驗飢餓?國家應致力於解決人民痛苦的來源?還是根除承受痛苦的載體?

我們都沒有面臨死亡的經驗我們怎麼知道死得當下不痛苦?醫學上的絕症讓我們承受生理上的折磨,但當面臨死亡之後不知道要到哪裡的這種未知、徬徨所產生的心理壓力,所帶來的痛苦會不會比生理上的痛苦更難讓人承受?當病人願意接受安樂死,嗎啡一滴滴的加量時,病人一旦覺得他更害怕面臨死亡,他沒有阻止的機會,只能含恨離開這個世界。而我們永遠都不知道我們是否反而讓病人更痛苦?

安樂死絕對不是以慈悲之心為出發點,想要為病人解決痛苦如此簡單的動機即可合法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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