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半,這是在獄中不見天日的日子,還能正常的講話是一種奇蹟,願意談過去那悲傷的日子,是一種曾經面對死亡所帶來的勇氣...

 

  蘇建和,對我來說,真是個熟悉卻又陌生的名字。高中生剛接觸辯論的題目,不出廢除死刑、安樂死合法化這兩個題目,因此,蘇建和案一直被辯士引用做「誤判」的證據。但是以當時司法調查的進度,還沒有一個明確的結論,所以蘇建和是個正一辯士一定會講到的名字,正三卻不想繼續提的例子。還好,在司法改革的歷程中,有一群人一直不放棄追求程序正義,事實的真相,盼能在這個星期五寫下司法重要的新頁!
 
  應清大社會所姚人多教授的邀約,蘇建和踏進小小的研究室,比起宣判無罪的那一天,比較有氣色,但是超過一米八的身高,還是顯的消瘦。時間回到民國八十年的八月十五日的汐止分局。
  
  為什麼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三人會被牽扯?主嫌王文孝被捕時表示犯案為一人所為,但檢察官不相信被害人身重79刀為一人所為,逼王文孝說出共犯。最後供出其他四位人物:王文忠、黑點、黑仔和長腳,供稱說弟弟是在門口把風,另外三個人跟他一起進去殺害兩夫婦。重點是到底誰是黑點、黑仔和長腳?檢察官開始調查王文忠的朋友,而蘇建和是王文忠從小到大的朋友,劉秉郎是蘇建和的朋友,而莊林勳呢?是劉秉郎唯一想到的另一個人(後來證實莊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蘇建和根本不認識他,莊林勳也是三個人當中最慘的一位,崩潰發瘋。
 
  整個訴訟審判過程有很大的瑕疵,首先是檢察官親自到警察局審問嫌疑犯,皆下來法官更是親自到看守所開庭。檢察官只想得到他們親口承認犯行的自白書,所以任由警察刑求,灌水、電擊下體,蘇建和說他是在劉秉郎後面烤問,警局刻意讓他看到劉秉郎在隔壁間被刑求。在這種情況下,檢察官得到了他們的自白。全案唯一的證據,就只有共同被告自白書跟被告自白書。
  
  整個一審到三審定讞(民國80年到84年,二月九日定讞,判決兩個死刑)非常的迅速,法官完全不採信辯方所言,法官直接說:「你們看起來就是殺人犯,有什麼好說的?」終於有一次蘇建和有時間開口問了法官:「你還有人性嗎?」法官就請書記官拿開山刀(證據)上來,書記官說沒有開山刀,再問,那水果刀呢(檢方說另一個凶器),也沒有,最後法官丟出兩張被害人的照片說:「死兩個人就是證據!」更誇張的是,判決書從一審到三審都沒有改過,一審判決書上的錯字依然在三審判決書上活躍。
 
  經過檢察總長陳涵三次的非常上訴,民間司法團體不斷提出本案判決草率的證據,甚至王文忠都出面作證表示其他三人都是清白,最高法院甚至出來開記者會交代判決過程,令人髮指的是某一位法官說:「我從小考試都是第一名,五張證書有三張全國第一,怎麼可能判錯?」
 
  由於疑點重重,國際特赦組織也不斷施加壓力,使得本案露出再審的曙光。這次的法官願意調查蘇建和等人接受刑求的證據,調出當年在警察局的錄音帶,這捲塵封已久的錄音帶,灰塵多到必須先暫停開庭!後來錄音帶釋文也證明了蘇建和說了兩千字,其中有一千八百個字是在說自己沒有幹過,但是自白書上卻只記載了兩百多個承認犯罪的字。
 
  蘇建和在談這些過去的時候,語氣平靜,偶爾帶點髒話,開開自己的玩笑,說自己已經是司法小百科,念了十幾年的書應該也算有學問的人…但終究在看到他父親照片時哽咽,他父親始終相信自己的兒子,逢人就發為自己兒子辯護的傳單,不過他沒等到兒子無罪開釋(2003年1月13日)的那一天,已於兩千年因癌症病逝於台大醫院,去另一個地方伸張正義。
 
  無罪開釋的那一天,他很平靜,因為他根本不覺得會有這麼一天,當天晚上望著電視機的黑螢幕看五六個小時,不知道該怎麼開電視,原本活潑的他不知道怎麼走出只有一坪大的空間,自由的走。有人問說你可以申請國賠嗎?他笑笑的說可以請國家賠他一個老婆嗎?
 
  他說,現在要為當初支持他、願意相信他的人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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