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陣子家長開始為孩子入學的事情傷腦筋,理論上來說,按照學校規模
、人口比例等因素劃分的學區,每個孩子都能在離家最近的學校就讀。不過家
長總是會擔心小孩子的前途,婆婆媽媽開始討論哪一間學校比較好,哪一間學
校升學率比較高?就想盡辦法把孩子送到那所學校就讀,但學校硬體設備和師
資有限,因此必須採取總量管制,避免影響教學品質。
人總是對稀少、不易得到的東西趨之若鶩,在不瞭解該怎麼判斷一間學校
優劣的時候,看到街坊鄰居擠破頭都想得到入學許可時,自己也不能置身事外
,也要去湊一腳。搶不到家長有些只好摸摸鼻子離開,有些人拿起話筒對著教
育局開罵,藉著罵三字經讓自己心情舒坦一下,而有錢有勢的傢伙則開始動用
關係、關說來達到目的。
當然有很多方法來解決問題,提升其他學校的競爭力是根本解決之道,但
是需要長時間的努力,效果也很難評估。加強幽靈戶籍的審核也是個辦法,但
終究只是讓問題少了一點。原則上,當主管機關為了滿足特定人的權益而制訂
規範時,勢必影響到另外一群人的權益,不管是否合理,這是個會吵就有糖吃
的社會。
寇斯定理告訴我們,在交易成本為零的情況下,只要將財產權明確的定義
,則自願交易會將資源移轉到最珍惜它的人手上。如果允許擁有總量管制學校
入學許可權利的人可以交易他的權利會是怎樣的狀況?不必把那些想交易的家
長都視為不重視孩子教育的父母,他們可能有其他考量因素,例如:如果在另
一個學校就讀,孩子下課可以到祖父母家,或是離父母親工作地點較近,當然
也會有家長不認為學校那麼重要,上補習班或是多關心小孩可能實際些等等因
素,不管動機為何,總會有個想交易的動機。當然不能否認有些家長會為了私
利來兜售入學許可,但是如果家長都不重視孩子的教育時,很難期待學校的差
異會是孩子學習效果的關鍵。
如果允許交易,那些很珍惜入學機會的家長們即可付出代價來得到這個機
會,透過交易,能讓這個權利移轉到最珍惜他的人手上。
一談到交易,就會有人批評太商業化,太商業化結果就是教育成為有錢人
的專利。政府的職責就在這時候伸張,特殊狀況的學生,例如低收入戶、身體
殘疾等等,政府能保障這些學生就近入學。有錢人一定是交易的買方嗎?一定
是得利者嗎?到底對於家長來說,什麼選擇對孩子最好?我們實在沒有必要辯
論這些主觀問題,也沒必要用自己高尚的價值觀來看交易的雙方,我們只需要
把精力焦距在觀察權利是否能順利移轉到最珍惜它的人手上罷。
在台灣很難實現?所以我說是不負責任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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