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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雅末日預言由六名死刑犯承擔,被害人、加害人都離開了這世界,由活著的人爭辯人權與正義。從開始寫無名個版、無名部落格、痞客幫部落格十年左右的時間,陸陸續續分享了一些對於死刑的想法,有跟蘇建和面對面直接接觸的經驗、有從高中開始接觸相關資料的心得、到分享日本家屬不畏困難為伸張正義的故事,理解到死刑存廢議題完全是個人價值觀的辯證,是信念如何被實踐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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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廢議題可能還要在吵個一百年,既然有生之年可能看不到社會共識,我就提出一個異想天開的方案好了。

國家讓被害人的家屬擁有執行死刑的決定權

法官根據相關證據與辯論判決兇手必須接受死刑或無期徒刑,但被害人家屬有權利選擇兇手要被槍決還是終身待在牢房不見天日。

刑罰最重要的威嚇力如果不能達到效果,威嚇想犯罪的人,因為想到犯行會被處以死刑,而放棄鋌而走險,站在社會利益的角度來說,死刑跟終身監禁哪一個威嚇力比較猛不會有結論,畢竟有人怕死,有些人不自由毋寧死。對於被國家保護生命安全的人民來說,如果死刑存在無法讓我覺得「更安全」,死刑存廢的討論,只剩下那個壞人如何被懲罰,可以讓我比較爽而已。

但是我跟被害人沒有直接的關係,在討論我個人爽不爽之前,應該要先尊重被害人家屬想法,也要理解被害人家屬的決定。如果犯人被處決才能讓何爸爸得到遲來的正義,稍微補償失去女兒的痛苦,我支持何爸爸。

另外一方面,如果家屬選擇原諒犯人,覺得犯人死去也無法挽回失去的家人,傾向尊重另外一條生命,我也尊重他們。

正義是什麼?邁可桑德爾在哈佛上了那麼多次課,寫了書,也沒有告訴你正義是什麼。他只告訴你議題通常有很面的討論點,不能用是非題來決定對錯,因為背後有不同價值觀支撐不同的論點,要有同理心。

正義是很個人價值觀的信念,社會正義也只是多數人凝聚的共識。搬板凳、看好戲、鼓譟叫囂的旁人沒有資格把自己的正義感加諸在當事人身上,唯有當事人遵照自己的信念,決定犯錯該受什麼懲罰,而堅持追求心中的正義,才是符合人性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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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正義聯盟的英雄們在執行正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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